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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【辩论活动】这种医疗事故是谁的责任?怨谁?[评分完毕]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qiuwulei1    时间: 2015-6-1 11:06
标题: 【辩论活动】这种医疗事故是谁的责任?怨谁?[评分完毕]
每年出现的医疗事故都很多,这几年发生在我身边的就有好几列,上了年龄的老人都有老年病,在医院打点滴中死亡,医院只赔送殡的费用,还不承认是医疗事故,家属要求赔偿的话,必须要开尸化验,家属没有同意的,就这样算了,这该怨谁啊?
作者: cchy369    时间: 2015-6-1 13:15
中立:
        
       走程序鉴定医疗事故是获得赔偿的先决条件,但负责鉴定的又都是行医同行,难免惺惺相惜,所以对简单明显一些医疗事故获赔比较容易,对较复杂的隐性医疗事故,百姓只好寄希望于鉴定者的良心了!
   
      如果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,就说医疗事故是谁的责任也不客观,所以医患双方都必须依据事实,有相应的证据。
作者: 荆棘无晴    时间: 2015-6-1 16:25
医院负主要责任
作者: zcb1105    时间: 2015-6-1 18:40
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的话,无法确定责任
作者: wa123121    时间: 2015-6-1 20:50
这种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还是在医院方的,有老年病,你在打点滴之前难道不应该注意一下么,可以先来个测试观察之类的。就好像打破伤风针一样,先打试验针,然后才能确定能不能打,所以我个人是选择正方,应该提倡医院在对待老人和小孩的医疗手法上应该注意加强,避免同类型事故发生
作者: 成都的人    时间: 2015-6-1 22:37
归根到底还是整个国家的体制有问题,因此我其实很能理解为什么总会发生医患事件
作者: jbycxb    时间: 2015-6-1 23:31
标题: 回 楼主(qiuwulei1) 的帖子
以势压人啊。
作者: 微lv130702    时间: 2015-6-2 00:35
说真的,如果现在的医生真的还是天使,即使出现这种问题,人们也是可以理解的
作者: ylj1962    时间: 2015-6-2 08:53
关键是鉴定,甲给乙鉴定,乙给丙鉴定,丙又给甲鉴定。受害家人谁能拿出法律认可的报告
作者: 可人相思    时间: 2015-6-2 14:51
需要做检验才可以确定责任。
作者: jbycxb    时间: 2015-6-2 17:39
标题: 回 楼主(qiuwulei1) 的帖子
医院负主要责任。
作者: jbycxb    时间: 2015-6-3 22:52
标题: 回 楼主(qiuwulei1) 的帖子
医院责任重大啊,人命关天。
作者: qyreasouly    时间: 2015-6-3 23:47
应该参考欧洲的医疗水准来评判。虽然不一定适合我国体制和国情,但是人家纠纷更比我们透明,工作公正
作者: 风风鱼鱼    时间: 2015-6-4 12:14
有些医生已经丧失了做医生的人性,自身医术不咋地为了赚钱,昧着良心做事,整死了人就靠自己给自己鉴定,最终不了了之。
作者: jxf5401    时间: 2015-6-4 12:19
需要做检查才能知道
作者: xiaoohong    时间: 2015-6-4 18:52
怨不怨的有什么用?已经发生了惨事
作者: kof2712    时间: 2015-6-4 21:44
大部分人对医学都是陌生的,生病了肯定要找医生。但有些医生眼里只有钱,有些人素质太低。造成目前医患关系紧张
作者: jbycxb    时间: 2015-6-4 22:29
标题: 回 楼主(qiuwulei1) 的帖子
责任在医院,远方严重失职所为。
作者: 老鸟0318    时间: 2015-6-5 08:49
各打50大板!老年人看病要人看到起!
作者: bdw1    时间: 2015-6-5 09:12
责任很难确定   啊
作者: SHENGHUOBOJUE    时间: 2015-6-5 17:54
对于我们不熟悉的反应 只能任由医院乱说
作者: xzydydy1022    时间: 2015-6-5 18:46
我是一名医生,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究竟死因是什么,是因为病还是因为点滴?严重的慢性疾病大多无法治愈,而且容易出现各种突发事件,如果是比较危重的病人在点滴时突发猝死,应该归结为病,如果医生积极抢救了,只能说是人命天定;如果是因为医生疏忽,应用了有禁忌的药物,或者出现药物反应后没有及时处理,那必然是医生的责任无疑。这个问题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到个人,毕竟每个人的情况都不相同,如果盲目的一概而论,只会使目前的医患纠纷更加尖锐,最后吃亏的必然是患者。
作者: ggyy0701    时间: 2015-6-5 19:27
私了了吧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悲剧
作者: pppyyy    时间: 2015-6-5 21:41
说实话,过错在于医院,因为,每个病人的体质不一样,耐受药不一样,过敏性不一样,往往不一样,就出现医疗事故,本来能吃药的就不打针,能打针的不就不要打输液。
作者: jbycxb    时间: 2015-6-5 23:18
标题: 回 楼主(qiuwulei1) 的帖子
医生是专家,医院要负责。
作者: jbycxb    时间: 2015-6-6 14:23
标题: 回 楼主(qiuwulei1) 的帖子
医院应负全责,收钱是怎麽不说风险。
作者: xingbaxinlang    时间: 2015-6-6 15:56
是目前医疗体制的问题,医院应该负主要责任。
作者: 俊歌    时间: 2015-6-6 16:43
这个真不好说谁对、谁错,当中有医生的原因、药厂生产过程及质量的原因、病人本身体质方面的原因,最无奈的是医院。
作者: txmxl    时间: 2015-6-6 19:37
这个很难说清楚是谁的问题,必须做尸检后确定。
作者: copgjs1    时间: 2015-6-6 23:07
要想赔偿就得验尸呀,唉,能怎么办。儿女们有不愿意老人都走了再受罪吧。
作者: schoollover    时间: 2015-6-7 07:59
一切按法律规定来,视具体情形而论.
作者: 漫步op    时间: 2015-6-7 16:24
开尸,许多家人都不能接受的,需要给死者一个全尸,医院自己错误导致事故,也需要尸检,哎,社会无奈啊!
作者: jbycxb    时间: 2015-6-7 23:26
标题: 回 楼主(qiuwulei1) 的帖子
医院,医院有责任治病。
作者: 江汉域龙    时间: 2015-6-7 23:28
医生已经多数没有医德了,告他个狗日的。
作者: rrcsbhqs    时间: 2015-6-8 08:27
如此以往,谁来当医生?
作者: wyx_334    时间: 2015-6-8 14:25
医院应当付主要责任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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